关于发布《2025年度钟祥市公租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的通告》的请示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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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为做好钟祥市2025年度住房保障工作,根据《钟祥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钟政发〔2019〕14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单位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拟定《2025年度钟祥市公租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的通告》,其中主要内容较2024年度调整如下:一、关于第一条“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第(三)类“其他家庭”收入标准的调整。一是2024年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低于2831元,现调整为低于2964元,较上年度增加133元;二是全国和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家庭人均月收入2024年低于3539元,现调整为低于3705元,较上年度增加166元;三是外来务工人员个人申请的月收入2024年低于4247元,现调整为低于4446元,较上年度增加199元。二、关于第一条“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保障范围调整。城区公租房的保障范围2024为郢中街道、皇庄街道常住户口,现调整为郢中街道、皇庄街道及南湖新区常住户口,增加了南湖新区常住户口。三、关于第六条“其他规定”的调整。2024年因房屋征收已选择安置住房或已选择领取货币补偿,且补偿金额超过35万的(不含35万)不得申报,现调整为40万(不含40万)。其他申请条件和相关规定基本不变。现予呈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妥否,请批示。附件:2025年度钟祥市公租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的通告 钟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钟祥市民政局 钟祥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4日2025年度钟祥市公租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的通告为做好全市2025年度住房保障工作,根据《钟祥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钟政发〔2019〕14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本市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和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一)低保家庭申请公租房及住房租赁补贴,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公租房家庭为郢中街道、皇庄街道及南湖新区常住户口;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家庭为钟祥市城镇居民户口,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证明》;2、申请家庭无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同时提交下列资料:《钟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及婚姻资料(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及离婚协议、火化证明); 《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出具的《钟祥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声明)书》。(二)新就业大学生及引进人才申请公租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新就业大学生为毕业时间未满5年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引进人才为市委人才办认可或出具人才引进意见的人员;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3、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住房。同时提交下列资料:《钟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就业大学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引进人才提供市委人才办出具的人才引进意见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出具的《钟祥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声明)书》。(三)其他收入家庭(包括具有郢中街道、皇庄街道及南湖新区常住户口家庭;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964元;全国和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05元;外来务工人员个人申请的月收入低于4446元;2、申请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住房;3、外来务工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有本市城区户籍的,不得按外来务工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钟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及婚姻资料(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及离婚协议、火化证明);提供近一年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出具的《钟祥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声明)书》。七十周岁以上老人、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申请公租房独自居住的,应当由具有法定赡(抚)养义务的人员或者组织作出保证履行赡(抚)养义务的书面承诺。二、乡镇(场库)公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乡镇(场库)城镇居民户口,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乡镇稳定就业外来无房职工;2、申请家庭申请的公租房所在乡镇(场库)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及商铺、写字楼、仓库等其他类用房。同时提交下列资料:《钟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及婚姻资料(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及离婚协议、火化证明);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需提交《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证明》; 稳定就业外来无房职工另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稳定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出具的《钟祥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声明)书》。三、保障方式和标准(一)保障方式。钟祥城区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实行应保尽保。保障家庭实行年度审核和资格动态管理。(二)租金标准:按照钟发改价格〔2021〕8号文《关于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执行(如有价格调整按新标准执行,低保边缘家庭租金标准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复执行),不符合低保低收入(低保、低保边缘)条件的本市部分公租房保障家庭,按照《关于对我市部分公租房保障家庭实行租金减收政策的通知》(钟建发〔2021〕2号的相关规定,实行租金减收政策)(三)租赁补贴标准:低保家庭5元/㎡/月、低保边缘家庭4元/㎡/月,家庭人均保障面积18㎡,每个家庭保障总面积不超过60㎡;有自有住房的,按照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与人均保障面积18㎡差额计算。四、申请受理时间1、公租房实行常态受理、即时审核公示、根据房源筹集情况适时公开配租。2、住房租赁补贴按季度申报、审核、发放,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申报,第三个月15日前完成审核和公示,25日前发放到个人账户。五、办理程序 1、申请。线下申请。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领取《钟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或《钟祥市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或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实填写同时按照申请类别提交相关资料;线上申请。申请人下载“公租房”APP申请,实名注册、认证后,按申请类别提交相关资料影印件(资料影印件要清晰、完整)。2、初审。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公示,公示期7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3、复审。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委托市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财产、婚姻等进行数据核查,市民政部门15日内反馈《核对结果报告》,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根据核对报告复审,复审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日。4、配租或补贴发放。经公示无异议,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公租房家庭作为公租房轮候对象予以登记,根据房源筹集情况公开配租;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家庭按照规定时限发放。六、其他规定(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其他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1、拥有车辆(含运营车辆),车辆总数超过一台的及车辆本身价值超过10.8万元的(车辆价值以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税票或二手车市场评估价为准);2、拥有商铺、写字楼、仓库的;3、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需实际验资的27种行业的企业;4、纳入民政部门集中供养对象;5、因房屋征收已选择安置住房或已选择领取货币补偿,且补偿金额超过40万的(不含40万)。(二)因申请人拒绝接受调查,致使住房保障办公室不能准确掌握申请人情况的,不予审核公示。(三)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军烈属、伤残军人、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失独家庭、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棚户区改造征收对象予以优先配租公租房;对1-4级下肢残疾、1-4级军残、1-2级视力残疾家庭,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优先配租低楼层公租房。(四)已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自配租保障性住房之日起,须停止享受住房租赁补贴,违规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责令退回。(五)签订租赁合同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办理,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公证委托书;公租房自配租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租赁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放弃配租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下一年度通告实施之日止。联系方式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0724-4281313 监督举报电话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24-6313911 特此通告。钟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钟祥市民政局 钟祥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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