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净化全市消防产品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领域风险隐患。今年以来,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通过执法检查等方式,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开以下消防产品质量违法典型案例。
1 案 例 一 2024年3月21日,东宝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某物业小区进行检查,发现该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灭火器指针不在绿色范围内)。3月28日,东宝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场所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违反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该场所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场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处叁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2 案 例 二 2024年4月15日,漳河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某足浴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直流水枪跌落试验出现裂纹)。4月17日,漳河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场所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该场所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场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谭某某处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3 案 例 三 2024年6月17日,
钟祥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某物业小区进行检查,发现该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灭火器指针不在绿色范围内)。6月25日,
钟祥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场所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违反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该场所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场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某某处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4 案 例 四 2024年11月14日,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某物业小区进行检查,发现该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应急照明灯具主电源恢复后不能自动恢复主电工作状态)。11月18日,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场所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违反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该场所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场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叶某某处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 荆门消防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在线钟祥观点和立场,因发表不实信息而造成后果的,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位网友们理性发言!未经在线钟祥授权,禁止转载!
展开